为进一步规范三亚市旅游市场秩序,约束违法失信行为,三亚市政府常务会6日审议通过《三亚市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试行)》 (以下简称《制度》),对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的概念、负责实施部门、发布平台、公开信息事项,以及如何管理相关信息、所涉及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说明和规定。 根据《制度》,旅游行业诚信“红名单”的对象是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诚信经营,受到市级或以上行政 、社会团体表彰或奖励,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对旅游诚信建设有积极推动作用的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是指具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 《制度》指出,三亚市各区旅游主管部门及三亚市工商旅游局 专门人员负责旅游经营诚信方面的信息采集管理工作,并及时报送三亚市旅游主管部门。三亚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旅游诚信经营信息管理工作,在三亚旅游官方网站上设立旅游诚信“红黑名单”专栏作为对外发布平台,按照依法公开、客观及时、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公布。相关信息同时报三亚市民游客中心,由其新闻中心对外发布。 《制度》要求,按照《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公布的事项包括所涉及的旅游经营者或从业人员的名称(姓名)、许可证号(执业证号)、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或事故等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和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布起止日期等内容。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公布的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公示期限为两年。 同时,三亚市旅游主管部门将根据三亚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等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基本数据,结合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建立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对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三亚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将采取检查、暗访、责令整改等措施,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