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刊刊出《网络订餐 有商户不满万元不开发票》一文,报道了在“饿了么”、“美团外卖”等外卖平台App上,20家商户中有十七八家商户公开表明不开发票,甚至有商户设置“订单金额满10000元可开发票”的门槛。调查得知,部分发票的开具涉及商户及平台之间的利益分成及优惠协议。昨日,有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针对报道中的情况,市地税局已展开调查,如情况属实,将按照偷税漏税依法予以处置。 日前,记者通过“饿了么”订餐App定位“中国传媒大学”后发现,默认排序前20的商户里,能开发票的商户仅2家,而其余的包括“内蒙古大饭店”在内的18家商户都是公开表明“不提供发票”。“美团外卖”App上的情况也十分相似,默认排序前20的商户,仅3家商户表示“本店提供发票”。 记者联系了多家不提供发票的商户得知,在入驻外卖平台的时候,“提供发票”并非强制项。“美团外卖”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有能力开发票,那就选择‘提供发票’,不选的话就是默认不开发票。” 在为数不多的可开发票的商户中,还有商户设置“开票门槛”,有些高达10000元。记者通过“饿了么”App在“滇味道中央膳食厨房”订了一份火锅套餐,价值299元,在“确认订单”页面上,“发票抬头”一栏提示:未满10000元,不能开发票。 调查中有些商户坦承,不开发票是订餐平台暗示或鼓励的。“眉州东坡(长虹桥店)”同时入驻了多个订餐App均可开发票,到了“饿了么”却“变了脸”,表示不可以提供发票。该店工作人员解释称,是因为“平台限制”,而不是商户不能提供发票。“在网上订你要开发票的话那就跟‘饿了么’说,是他们让我们这么写的,他们管送餐,我们只负责做菜。” 对此,“饿了么”App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由我们平台配送的商户,涉及到折扣价格,但不会妨碍餐厅开发票。现实中确有个别商户嫌外卖金额小,高峰时段开发票麻烦,不愿提供发票。”但记者采访的多家店主坦承,合作中,有些平台要求的优惠力度特别大,开发票还需要交5%的点,就不挣钱了。于是外卖平台会暗示或鼓励店家用不开发票的方式填补折扣。 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对于外卖平台商户公开表明不开发票的情况,市地税局已展开调查。因不同种类的交易类型所需缴纳的税款项目不同,地税局将与国税局联合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将按照偷税漏税依法进行处理。 税佳税务师事务所主任税务师吴培杰说:“发票的提供不应当有门槛,更不能‘不提供发票’,第三方平台在交易中也提供了服务,要看平台和商户之间的协议和‘分成’,如果涉嫌偷税漏税,第三方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