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8月15日深夜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和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部署安排,丰富资本市场投资主体,拓宽资金入市渠道,优化资本市场结构,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进一步放开符合规定的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权限。 本次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这一修改,目前将允许在境内工作的外国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 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出台有关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实施规则。此外,证监会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税收、资金汇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衔接工作,确保上述办法有序施行。 中国结算随后发布相关通知,明确了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外籍人员范围及开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自9月15日起,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可按通知要求办理开户手续。 据悉,在境内工作且其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外籍人员,可以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外国 及复印件、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4月放开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开户参与A股市场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2.5万港澳台居民开立了A股证券账户。 他表示,此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是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对改善境内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