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企商汇B2B供求信息平台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焦点热闻 » 正文

IPO审核流程公开 IPO审核具体流程有那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1:14:26    浏览次数:521    评论:0
导读

12月7日晚间,证监会发行部通过官网连发两份监管问答文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的说明。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发行部进一步公

12月7日晚间,证监会发行部通过官网连发两份监管问答文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的说明。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发行部进一步公开新股发审的关键举措,对于发行人、中介机构以及市场参与各方而言,更加明晰了发审工作流程和时间把控,同时也是监管层透明公开化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看,在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监管问答中,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书面反馈意见发出之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当何时回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当何时报送上会材料,发行人的申请受理后至通过发审会期间,发生何种情形时将中止审查以及发行人更换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签字人员的,应当履行何种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证监会发行部首次确认了中止审核的八种情形。包括发行人、或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侦查,尚未结案。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侦查,尚未结案。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等中介机构签字人员因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侦查,尚未结案。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 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发行人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等中介机构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限制证券从业资格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请求有关 作出解释,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品种导致审核程序冲突。以及,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动要求中止审查,理由正当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其中,备受市场关注的发行人中止审查后如何申请恢复审查,恢复审查后是否影响排队顺序的问题,证监会表示,发行人中止审查事项消失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恢复审查申请,履行程序包括发行人、或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侦查,已结案且不影响发行条件的,由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等。另外,恢复审查后,发行监管部门按照发行人申请的受理时间安排其审核顺序。   此外,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的监管问答。对于保荐机构提交用于预先披露的材料是哪些时点以及初审会后发行监管部门、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还需履行哪些事项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bhah.cn/news/show.php?itemid=1541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951186774@qq.com。
0相关评论
 

(c)2008-2024 企商汇B2B信息网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534号

滇ICP备202300059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