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我省将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让更多老百姓能使用公积金。 【焦点1】 我省要全面扩大受益面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我省将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重点将已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延伸: 公积金的优点在于“平存低贷”,即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持平,而 利率低于同期商业 利率。 一份来自省住建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445亿元,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金额占商品住宅销售金额的比例基本稳定在1/4左右。 但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直存在着“执行不到位”“受益范围窄”的问题,很多人享受不到这项政策,如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 【焦点2】 自由职业者 劳务派遣人员 都被纳入缴存范围 《意见》明确了扩面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即各类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也应享有同等权利。此外,各地还应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此外,《意见》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下统称自主缴存者)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享有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延伸: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凡是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该缴存公积金,但对没有“单位”的群体没有做硬性规定。这次我省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提出了要求,让这些群体可享受同等待遇。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分两个方面,对于“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的单位,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率先全员建缴,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制,对职工流动性较大、一次性全员建制确有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可逐步建制;对于个人来说,鼓励自主缴存者自愿缴存。 【焦点3】 拿最低工资的职工 个人可免缴 但单位仍要缴存 《意见》明确提出,设区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所在城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为5%。不设区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延伸: 《意见》特别指出,各地在招商引资中不得承诺免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在引进人才中超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个人可免缴住房公积金,但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焦点4】 这个政策啥时落地? 郑州已经出过细则 这个利好政策,有没有具体落地?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看到该文件,但关于扩大公积金受益面,2016年郑州已经出台了相关细则。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河南除了郑州外,平顶山和洛阳也已经出台了相关细则。目前这三个地市主要是在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这些群体缴存上做了探索。该《意见》下发后,全省其他地市和省直管县(市)也会制定相应细则。 延伸: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9月1日,《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其中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到 受托银行填写“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一个问题】 辞职了 公积金账户咋办 《意见》提出,强化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重点支持职工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消费需求。同时,我省将进一步简化手续和流程,进城务工人员、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与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随时办理提取或转移手续,自主缴存者自愿停缴且无住房公积金 未还清的可随时办理一次性销户提取手续。 《意见》还提出,发挥住房公积金平存低贷的作用, 政策要适当向低收入缴存职工倾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额度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