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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首套房 需与公积金缴存余额年限挂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1:38:41    浏览次数:254    评论:0
导读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2日发布新政策,收紧公积金 政策,首套房 和二套房 一样,也需要和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挂钩。  新华社23日消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自2016年12月22日起,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2日发布新政策,收紧公积金 政策,首套房 和二套房 一样,也需要和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挂钩。   新华社23日消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自2016年12月22日起,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不再按家庭首套住房或二套住房区别认定单笔 金额,调整为统一按《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核定单笔 金额。   今后郑州首套房和二套房 ,要看三个条件:   条件1: 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   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 的, 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 的, 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条件2: 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   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 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条件3: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 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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