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级会议分为四类,明确每类会议的参会人员以及会议费定额标准,会议费用预算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在执行中不得超标。“两会”等一类会议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00元,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和公杂费。 按照要求,市直部门召开会议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而会议费的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在执行中不得突破。 郑州市市级会议分为四类。按照《办法》,一、二类会议会期依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会议天数确定,三、四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天。 根据《办法》,一、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批准的数量限定;三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不得请市辖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四类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无外地代表且会议规模能够在单位内部解决的,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能安排住宿。此外,参会人员以在郑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郑州市以外召开。各市直部门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办法》明确,市级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及公杂费。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基层转嫁或摊派。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参加要求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的各种会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