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企商汇B2B供求信息平台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焦点热闻 » 正文

全国共367家景区受查处 107家A级景区被摘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1:45:43    浏览次数:745    评论:0
导读

在国家旅游局督促和指导下,今年下半年,各地旅游部门启动了对全国4A级及以下景区的集中复核检查,掀起了一次最严厉的景区整治。国家旅游局12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继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和安徽5省今年

在国家旅游局督促和指导下,今年下半年,各地旅游部门启动了对全国4A级及以下景区的集中复核检查,掀起了一次最严厉的景区整治。国家旅游局12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继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和安徽5省今年10月率先取消10家4A级景区资质后,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完成对本地4A级及以下景区检查,共有367家4A级及以下景区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其中包括55家4A级景区在内的107家A级景区被摘牌。   国家旅游局正会同相关部门,酝酿推出新修订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新国家标准,全国景区监管正加快走向常规化和制度化。   367家景区受查处 4A级景区占“大头”   国家旅游局通报,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完成对本地区4A级及以下景区的排查,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共有367家4A级及以下景区分别受到取消等级、降低等级、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其中,共有255家4A级景区被处理,占全国4A级景区总量的9%;其中62家4A级景区被取消及降低了等级,占被处理4A级景区的24%。   从地域来看,东北地区治理整顿力度最大。继10月份吉林省率先取消了4家不合格4A级景区资质后,此次黑龙江和辽宁又有8家4A级景区被摘牌。其中,黑龙江取消了5家4A级景区资质,另有5家4A景区被降级、22家4A景区被警告;辽宁取消了3家4A级景区资质。   辽宁、黑龙江、河南、江苏、吉林和四川等6省本次处理A级景区超过20家,另有福建、安徽、湖北、广东、湖南、内蒙古和海南等7省处理 A级景区超过10家,显示了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景区整治的力度和决心。   复核整治史上最严 明查暗访多管齐下   国家旅游局通报指出,被处理景区存在的问题涉及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安全管理不到位、厕所环境卫生条件不合格、市场秩序混乱、旅游基础及服务设施不足、标识导览系统短缺、资源保护措施不到位等。例如,铜仁市碧江区九龙洞景区因厕所整体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内部环境较差,安全隐患严重等原因,被贵州省旅游委取消4A级资质;厦门海沧大桥旅游区因景区多处场所已对外承包变更为餐馆、SPA等项目,游客中心功能缺失,旅游厕所及环境卫生脏差等原因,也被取消4A级资质。   为全面掌握A级景区管理和服务情况,多地旅游管理部门制定了详细的景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通过景区自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组织检查,组织专家、媒体暗访检查等方式多管齐下。此外,多地旅游监管部门更加注重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总结经验,宣传好的做法。   目前,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已明确要求被处理景区限期整改,对于被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的景区,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撤销对其的处理;对于被取消及降低等级的景区,整改完成后,必须按照有关程序重新申报创建相应等级的A级景区。   排查整治不是“一阵风” “黑名单”走向常规化制度化   为强化A级旅游景区监督管理,今年9月起,国家旅游局督促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对全国范围的4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景区作出严肃处理。国家旅游局明确,对未采取整治行动的省份,将收回其4A级景区评定管理权限,并停止受理其5A级景区申报。   对A级景区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有效促进了景区改进服务、提升品质,受到了广大游客好评,也对各级旅游部门和各A级旅游景区业主产生很大触动。多省明确提出要严格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切实提高A级景区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提升游客对A级景区的满意度,维护A级旅游景区品牌。   国家旅游局表示,A级旅游景区整治永远在路上。目前国家旅游局正协同相关部门,酝酿推出新修订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新国标。新的管理办法将对景区出现何种问题加以何种处罚等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使A级景区复核监管工作更加规范,有据可查,有理可依。未来,国家旅游局还将面向旅游管理部门、景区、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广泛开展培训,优化复核监管机制,让景区监管走向制度化和常态化。 

全国共367家景区受查处 107家A级景区被摘牌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bhah.cn/news/show.php?itemid=1993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951186774@qq.com。
0相关评论
 

(c)2008-2024 企商汇B2B信息网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534号

滇ICP备202300059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