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该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交通压力,焦作市综治办、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规划等六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12月10日起,设定货运车辆通行路线,明确货运车辆限行规定,对城区实施货运车辆通行限制。 焦作市划定货运车辆环城通行线路:影视路(中南路-焦辉路)、焦辉路(影视路-待九路)、待九路(焦辉路-解放东路)、解放东路(待九路-银河大道)、银河大道(解放东路-建设东路)、建设东路(银河大道-文昌路)、文昌路(建设东路-丰收路)、丰收路(文昌路-中原路)、中原路(丰收路-神州路)、神州路(中原路-山阳路)、山阳路(神州路-南海路)、南海路(山阳路-迎宾路)、迎宾路(南海路-詹泗路)、詹泗路(迎宾路-广兴路)、广兴路(詹泗路-丰收路)、丰收路(广兴路-中南路)、中南路(丰收路-影视路)。 对货运车辆实施限行规定,4.5吨、6米以上货运车辆在北环路(普济路-山阳路)、山阳路(北环路-神州路)、人民路(山阳路-文汇路)、文汇路(人民路-龙源路)、龙源路(文汇路-山阳路)、神州路(山阳路-迎宾路)、迎宾路(神州路-南海路)、南海路(迎宾路-普济路)、普济路(南海路-北环路)、建设路(山阳路-文昌路)路段范围限制通行。4.5吨以下(含4.5吨)、6米以下(含6米)货运车辆在上述路段范围内可以通行,但高峰期间(7:00至8:30、11:00至12:30、17:00至19:30)禁行。4.5吨、6米以上货运车辆严禁在万方桥和城区所有南水北调桥通行。 据了解,焦作城区对货运车辆通行实施限制,严禁大型货运车辆、拖拉机驶入城区,确需进入城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到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后,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严禁货车、拖拉机在城市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严禁大型货车通行南水北调桥,严禁货运车辆占用、停泊在城区主干道,严禁在次干道的道路平交口、桥梁、窄路、盲道、绿地、消防等通道停放车辆,严禁在城区道路逆向停放车辆。 在对城区的堵点、乱点进行集中整治时,焦作市城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和城区政府(管委会)将严厉打击非法占道经营和野蛮驾驶行为,对于公交车、出租车通过十字路口乱鸣喇叭的,不礼让斑马线的,擅自占用道路的及在其他公共场地从事非交通活动的,将按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据悉,焦作市住建部门将加强对建筑工地源头监管,并和城管部门建立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核准制度,严把渣土运输公司、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前,应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处置证,并由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承运车辆应当全车密闭,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对违反渣土运输管理规定的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