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企商汇B2B供求信息平台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焦点热闻 » 正文

21日起个人交通违法信息将抄告所属单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1:49:58    浏览次数:410    评论:0
导读

近日,由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主办的ldquo;河南文明交通安全月rdquo;主题活动在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同步启动。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我省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近日,由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主办的“河南文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在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同步启动。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我省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活动期间,全省将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和各类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不文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等“五个一活动”。   活动将重点整治行人过街穿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停放、开车 机、不系安全带、闯红灯、超员超载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公安 将对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即日起,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制度,个人违法信息将抄告至所属单位。对典型案例还将通过媒体曝光。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bhah.cn/news/show.php?itemid=2045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951186774@qq.com。
0相关评论
 

(c)2008-2024 企商汇B2B信息网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534号

滇ICP备202300059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