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医改办等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透露,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启动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如果你属于我省认定的困难群众,那么,明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此政策。 三次报销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正式启动 什么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有个通俗解释。 目前,对于我省农村和城镇居民来讲,从医疗保险的层次上来讲,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本医保,一种是大病保险。 基本医保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这两者将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老百姓俗称“二次报销”,顾名思义就是得大病后可以享受的政策,此政策有一个门槛——起付线。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500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8000元。从明年开始,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统一起付线。 大病补充保险政策则是对于贫困人口专门“量身定做”的政策,可以称为第三次报销。 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说,这项制度设计在国内属首次,是我省对全民医保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创新与探索。此项政策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保障人群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救助对象等 困难群众概念很宽泛,怎么界定这类人? “目前,省扶贫办和省民政部门等单位正在核实确定这个群体,之后会对公众进行详细解读。”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类人主要包括两类人群,第一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第二类是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 据了解,作为我省试点,焦作市之前已率先启动了大病补充保险制度,保障对象为:具有焦作市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说,大病补充保险是由财政出资为困难群众购买的保险。2017年,我省将按照每人年均6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按此标准,困难群众合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能够达到80%左右,高于普通城乡居民约10个百分点。 报销分档 最低起付线3000元 大病补充保险怎么报销?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说,考虑到困难群众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参照大病保险按照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标准设定起付线,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线暂按困难群众人均年收入3000元的标准设定,之后按照五档进行报销。 大病补充保险分档报销 第一档: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报销。 第二档: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报销。 第三档:10000—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第四档:15000—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第五档: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报销。 一年内的自付合规费用可累计 值得一提的是,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不一样的是,此政策不设封顶线,而且年度内的费用可以累计。 比如,困难群众刘先生生病入院花了5000元,基本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合规费用只有1000元,达不到大病补充报销政策。如果这一年内刘先生不幸再度住院,那么这一年内的自付合规费用可以累计,只要达到3000元门槛,即可进行报销。 病例解读 达到“二次报销”门槛,方能报销三次 例子1 张先生是豫东一个农村的五保户,因为慢阻肺发作,他在医院住了7天,共花了2万元,其中合规费用16000元,新农合报销10000元。 按照现在的政策,张先生在进行新农合基本医保后,剩下6000元合规费用,由于达不到“二次报销”的门槛15000元,那么,这6000元便无法享受大病保险政策和其他医保政策,需要自付。 不过,到了明年,同样的例子如果出现,其报销政策便是,自付的合规费用6000元可以纳入到大病补充保险中来,按照第一个档次进行再次报销:(6000元-3000元)*30%=900元。(注:减去的3000元是最低起付线) 例子2 刘先生是豫北一个农村的特困户,不幸患上了 ,入院化疗、手术共花费30万元,其中合规费用为25万元。 如果放在明年,那么刘先生的报销可以这么进行: 出院后,他首先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假设报销完后,刘先生自付的合规费用还剩10万元,那么他便自动进入到了第二次报销,也就是大病保险报销程序。 根据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起付线为15000元,分三档报销。刘先生的情况可参照第二档次进行报销(5万元~10万元按60%的比例给予补偿),如此一来,刘先生第二次可以报销的费用为:(10万元-15000元)*60%=51000元。 此时,刘先生自付的合规费用还剩:10万元-51000元=49000元。 这时,刘先生便可进行第三次报销,也就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他第三次报销的费用按照第四档来计算,为:(49000元-3000元)*80%=36800元。 最后,刘先生自付的合规费用只剩了49000元-36800元=1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