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腾冲瑞丽芒市三飞六日游仅需199元”,而且“五星级酒店加温泉”,还“买一送一”,这样的“便宜得不要不要的”旅游线路,是不是很有诱惑力?先别激动,想想这个价格够不够酒店一晚的房费,想想“天上不会掉馅饼”,想想新闻报道的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云南“导游辱骂游客”事件,你就会明白,这个“低价游”肯定是个“坑”。 昨天下午,省旅游局召开“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全省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我省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省旅游局副局长朱建伟特别提到,不合理低价游是一些地方旅游市场乱象的“百病之源”,“组团社低价揽客→地接社‘买团抢客’→导游胁迫游客消费赚‘返点’来‘填坑’,是当前旅行社行业内存在的一种畸形‘产品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产品,又要为企业赢取利润,那就只能‘堤内损失堤外补’,结果必然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朱建伟说,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是广大游客的“众望所归”,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就要从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入手,切除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这个“病源”,重点是解决社会和游客反映强烈的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问题。 根据《河南省旅游局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旅游团队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及旅游产品诚信指导价,向社会公布;并将会同工商、网监等部门对综合旅游网站、旅行社网站、旅游在线预订服务网站、旅游景点网站和网站旅游频道、旅游网站APP以及媒体等进行摸底,清理、查处、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的旅游网站和广告。 严查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的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严查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打击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行为。严查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书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为……“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里的多处‘严查’,将使‘不合理低价游’没有藏身之地。”一名参加会议的旅行社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