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郑州地王频出,带动房价疯涨。8月、9月连续两个月郑州房价环比涨幅高居全国第一,更是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国庆节当晚,郑州市政府出台限购令。10月2日,限购政策出台第二天,郑州市房管局紧急召集各路开发商,召开“限购”通气会,详解关于1日发布的郑州住房限购政策,并传达文件精神。之后,郑州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郑州此次限购的一系列政策解读和购房注意事项,大河报为您详细梳理限购热点问题。 【政策起因】交易量和房价高速增长 在当天的会议上,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年全国一线和二线城市地价、房价上涨较快,郑州市出现了房屋交易量高速增长和房价较快上涨的势头,当前商品住房库存明显低于公认的正常量,这是出现调控政策的重要原因。 9月14日,郑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也就是“郑九条”,稳定了市场预期,但市场销售高速增长的趋势没有改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10月1日,郑州市政府决定重启市区限购政策。 该负责人称,新政策的目标就是为了使房屋销售异常高速增长得到控制,销售逐步回归到合理区间,房价环比较快增长得到改善,回归到合理增长,保持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 【房管局发声】只要市场存在异常调控就不会停 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由于一些资金比较雄厚的房企进入郑州,导致地价异常波动从而传导到房价增长,造成一些不理性消费的产生。通过限购可以遏制投机需求,对于郑州户籍的居民,考虑到其改善住房的需求,因此限购两套房。而对于外地户口的购房者,限购一套房,是为了给这些人来郑州创业提供方便。 为了实现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该负责人表示,今后郑州将加大土地和房屋供应,恢复合理的市场库存。国土部门已经公布下半年的供地计划和具体的细则。同时还要遏制各种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认真整顿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加大查处力度。截至目前,今年市房管局已经查处并公布61家违规违法房企。“只要市场不正常的现象存在,调控就不会停,甚至会不断加大力度。”该负责人称。 回顾 郑州限购风云一 2011年1月5日,“郑六条”限购令出台,限购区域即所谓的郑州二环内,2014年8月9日,实施了三年的限购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购房无需提供住房套数证明以及居住、纳税和社保等情况证明。 2015年9月30日,首套房贷首付下降为25%;2016年2月2日,限贷全面限消,首付只有20%,二套30% 限购限贷共计:3年6个月。 郑州限购风云二 9月15日:房九条 10月1日限购:10月2日起,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含白沙片区)、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拥有郑州户口的市民和拥有1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10月3日限贷:居民如果购买限购区域内住房,首次购房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很明显,此次限贷政策提高了 准入门槛。 <疑难点权威解答> 1.限购的“住房”都包括哪些产品? 答:“住房”定义,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在政策实施前,已经进行网签过的新建住房和二手房,仍按照原规定正常办理。另外,10月2日,郑州市房管局在对开发商的政策解读会上明确提到,10月1日15时之后,还没进行网签手续的房产,均按照新政策执行,对于购房者通过更换购房姓名、“假离婚”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的,房管部门将联合民政、公安等进行查询、验证。 2.通过团购、内部认筹,已经交过钱、签过购房协议的限购吗? 答:在10月2日之前没有通过网签的,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3.通过继承、拆迁安置获得的房产限购吗? 答:购房人在限购期间因继承、房改购房、拆迁安置、法院判决等非市场交易行为取得住房的,不在限购范围。4.跟别人合伙买的房子在限购之列吗? 答:非居民家庭成员之间拥有共有产权的住房,可由共有人自行协商并经过公证,将该住房套数确定在其中一个家庭名下,其他共有人在购房时提交公证材料,作为购房资格核查依据。 5.限购期间购房流程是什么? 答:限购期间,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身份证明、户口簿、结(离)婚证等,如实申报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填写《郑州市购房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承诺。 6.已经签约,但还没有办完不动产登记的限购吗? 答: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但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前已签约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联机备案合同、已确认的存量住房买卖网签合同,仍按原规定正常办理。 7.限购政策中的家庭和户籍是怎么认定的? 答: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有一人为本市户籍的,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驻郑 现役军人和现役 在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和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服兵役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