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郑州市冬季采暖季大气污染问题,《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正式出台,2018年10月底前包括农村在内地市域全境实现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治理目标】郑州及各县建成区,明年全面实现“气、电代煤” 国庆节前,在郑州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上,郑州市商务局局长余遂盈公布了该方案。余遂盈说,今年10月底前,郑州市建成区全部实现“气代煤”“电代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除外),鼓励郑州市建成区以外条件较好的区域同步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其他区域实现优质型煤替代散煤,全域禁止销售使用燃煤。 明年10月底前,郑州市建成区以外区域及县城建成区全部实现“气代煤”“电代煤”。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县(市、区)的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杜绝燃煤复烧,大幅降低燃煤污染。 【鼓励政策】 郑州市建成区 对“气、电代煤”用户研究放开阶梯价格 依托现有热电联产、大型集中供热站等设施,力争明年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鼓励居民“气代煤”“电代煤”,并放开阶梯气价或电价。 郑州市建成区以外及县城建成区 “气、电代煤”用户享受财政补贴 今年10月底前的任务是规范散煤经营行为,禁止散烧煤使用;鼓励条件较好的居民户提前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并给予设备购置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 用气用电支持政策,“气代煤”“电代煤”居民阶梯气价和电价政策参照郑州市建成区执行。给予“气代煤”居民采暖用气1元每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气量600立方米。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每千瓦时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县(市)的农村地区 炊事用煤改成罐装气将享补贴 今年10月底前,推广高效节能炉具,以优质型煤取代散煤,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明年,规范整顿型煤经营范围,每县(市)保留不超过2家型煤厂,探索建立型煤配送体系,高效节能炉具使用率达到100%,加快推进“电代煤”工作。2018年10月底前,现有燃煤户的60%完成“电代煤”替代。 生活用气补贴,对区域内炊事用煤改为罐装液化气的用户,按照每户每年12罐LPG(15公斤罐)、每罐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此外购买洁净型煤和专用炉具也都有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