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重点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全面提升公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公路交通安全环境。 目标 2020年底前 消除乡道以上公路安全隐患 《意见》提出,通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力争到2020年年底,全省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和通行客运班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安全隐患路段基本消除。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路网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处于全国先进行列,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计划 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3万公里 按照计划,2016—2020年,全省计划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3万公里,其中普通干线公路6000公里,农村公路4.7万公里,涉及贫困地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8万公里,其中普通干线公路3000公里,农村公路2.5万公里;形成多部门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完成172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任务。 根据部署,上述任务将分为三个阶段实施:2016—2017年,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23万公里,其中普通干线公路2300公里,农村公路2万公里。基本完成普通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山区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防工程,推进重要村道安防工程建设。健全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协作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机制,完成172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任务。 2018—2019年,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5万公里,其中普通干线公路3000公里,农村公路2.2万公里。重点整治平原地区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事故多发等隐患路段,完成贫困地区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治理。巩固多部门联合治超执法机制,实现货物装载源头监控平台全覆盖,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 2020年,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700公里。基本完成全省国省干线、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和重要村道的安防工程建设任务。形成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建成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措施 开展四项重点工作 设驾驶人“黑名单”制度 根据《意见》,我省将深入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公路安全综合治理四项重点工作。 在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方面,将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检查站建设,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全面推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联勤联动。严格落实违法超载驾驶人计分制度,严厉打击严重超限超载、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在全面开展公路安全综合治理方面,将加强科技手段应用,在已完善公路安全防护措施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进一步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设置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增设公安监控卡口,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和完善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业主、驾驶人的信用体系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