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1日,郑州市颁出了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由此郑州进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林权证共同存在的“过渡期”。8月20日,郑州“停旧发新”,全面停止了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的发放,准备颁发不动产权证。昨天上午9点起,位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办事大厅的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8个分中心正式开始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申请,标志着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开启。这意味着,从昨天开始,郑州市房管局办房产证的环节,正式变为由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证。 现场|“来客”多为咨询者 昨日上午8点10分,距正式“开门迎客”尚有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在位于郑州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大厅大门在文化宫路上)内已经有近10人在此排号等候。 排在当天头一位的是来自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审监庭的刘法官。因法院办理的两起案件中涉及的3套房产均在郑州,他提前一天晚上便从洛阳赶来,准备办理这3套房产的查封手续。 上午9点19分,已办完所有手续的刘法官告诉记者,新老流程并无明显变化,换了个办事儿的地方,换了个章,变成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了。 但对于为公司100多套已交房屋办理“初始登记”的张女士而言,新政策的变动让她“有点蒙”。她说,她办理事项所需的材料中,至少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以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等三份材料是之前办理类似业务时所没有要求的,且这些材料都是“新面孔”,还不知道具体怎么办。 上午9点半,在“开门迎客”半个小时后,大厅里挤满了人。记者观察“叫号机”发现,真正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只有15人,大多数人拿着厚厚的宣传资料向工作人员咨询。 从早晨8点起就忙着给群众解答的工作人员高戈嗓音已沙哑,除现场咨询外,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始终在接听各类咨询电话,“开门儿时还满电的手机,这会儿剩60%的电了。” 提醒|别跑错地方“中心”“分中心”功能大不同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站在郑州市文化宫路一侧,市民郝先生夫妇正不停地给“房主”打电话催他赶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业务,但当两人前往大厅咨询了相关政策后才发现,自己要办理的“过户”业务需要在位于友爱路和百花路交叉口附近的“中原区分中心”进行办理。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他们虽已通过很多方式对“中心”及“分中心”所承担的业务分类进行了宣传,但开办首日上午,仍有不少市民跑错了地方。 “通俗地说,对公业务在市国土局二楼的办事大厅办理,个人业务都得去各个分中心办理。”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普通市民而言,办理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需前往各区的分中心办理,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 、房产证(现为不动产证)遗失等业务。去哪个分中心办理,要看您所要交易(补办)的房屋(房本)在哪个区,您就前往该区的分中心办理。此外,涉及到集体土地的业务也需要在所在区的分中心办理。 而对公业务,包括企业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各开发商为业主集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都需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展望|本月底,全省不动产权证颁证工作将全面展开 昨晚,记者获悉,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查询业务25宗,查询结果12个,受理查封业务245件。 在各分中心中,业务最为繁忙的不动产登记金水区分中心,全天共接到业务咨询140余起,办理预约权籍调查41户。 与此同时,大河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目前全省计划设置不动产登记机构共计131家,其中县(市、区)一级颁证机构113家。截至8月22日,全省已有100个县(市、区)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剩下13个县(市、区)也计划于8月底全面开展相关业务。此外,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陆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679本。 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是怎样的? 分4个步骤: 一是引导台初审排号; 二是权籍调查窗口落宗,编制不动产单元号; 三是受理窗口受理; 四是发件窗口缴费、领证。 填写资料要注意什么? 1、市民填写申请材料时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不得涂改。 2、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不动产登记机构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在申请书上签字并按指印;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4、自然人委托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在申请书上签字并按指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签字按指印;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签字,并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章。 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交易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明、申请业务的原因证明材料等。具体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过完户的房子咋登记? 房屋买卖,要提交买卖合同(原件);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原件);因继承、受遗赠而取得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此外,还有其他情形申请登记的,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此类不动产登记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如果是属于继承或受遗赠的,抑或生效法律文书造成权属转移情形的,可以由单方申请。 而对于应当进行储备的土地上的不动产,不得受理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划拨土地上房屋,在新政策出台前,还按原来确定的程序办理。在对回迁安置房分户办理转移登记时,不对权利人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审核,仅依据权利人和有权限的责任单位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或合同办理。 办不动产登记怎么收费?收多少? 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即将出台,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各分中心)将严格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会多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文件精神,有些属于免收、减收费用的情况,具体详情可以到财政部官方网站查阅。 询问方式 如果有疑问,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或直接前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设在各区(开发区)的分中心现场咨询工作人员。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为: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淮河西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办事大厅(68868280) ◎中原区分中心:百花路与友爱路交叉口东南角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7718001转8061) ◎二七区分中心: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东(61179808) ◎金水区分中心: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60130916) ◎管城回族区分中心:商城路与塔湾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行政服务中心(66357157) ◎惠济区分中心: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56273183) ◎郑东新区分中心:熊儿河路和众旺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67179508) ◎郑州高新区分中心:高新区火炬大厦二楼行政审批大厅(67986022) ◎郑州经济开发区分中心:经开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国龙商务一楼大厅(西门)(6668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