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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业务流程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2:11:48    浏览次数:580    评论:0
导读

郑州从20日起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25日开始,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正式受理申请登记业务。这期间,按照市里统一安排,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数据移交和工作对接。就郑州市房管局而言,其办事大厅涉及老百姓

郑州从20日起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25日开始,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正式受理申请登记业务。这期间,按照市里统一安排,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数据移交和工作对接。就郑州市房管局而言,其办事大厅涉及老百姓的相关业务从未间断。不过,从今天起,开始执行相关业务的新的办理流程。   老业务新流程   商品房交易流程:申请房屋面积预测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备案→申请房屋面积实测绘→缴纳测绘费、配图费→受理打印《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   二手房交易流程: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税务核价,缴纳税费、维修基金等→缴纳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打印《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转让)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流程:受理合同备案卷宗→审核备案材料→记载楼盘表及打印确认单   【消息】   房管局从20日起   不再发放房产证   昨日,有读者向河南商报记者报料,郑州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开始了,连房管局的通告都出来了,房产证已停止办理。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在紧锣密鼓地开展,20日到25日期间,郑州市相关部门开始进行数据移交和工作衔接。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简称“郑州市房管局”)内部人士处获悉,该局从20日起,停止发放房产证,并对系统进行升级,部分业务的新流程,也将从今天起开始执行。为了以最快速度适应新的操作界面,20日、21日两天,郑州市房管局专门组织全体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系统测试,以保证无纰漏业务衔接。   河南商报记者从该局敲定的公告内容中了解到,自20日起,郑州市房管局不再办理的业务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异议登记、遗失补证及已登记房屋的查封、限制(含解除)。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8月19日前,郑州市房管局已经受理的房屋交易和登记业务,将继续办理完毕,即按原模式继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或证明。   另外,8月25日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证都变更成不动产登记证,而是您手中已经持有的房产证继续有效,房子不交易,房产证就不更换,只是卖房时才把房产证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   【提醒】   不及时领取它 麻烦就大了   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郑州市房屋登记业务自2016年8月20日起,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停旧发新”,即房管部门不再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改由市国土部门进行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自20日起,郑州市房管局虽然停办了各类房屋登记业务,但继续办理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原办事大厅和办事窗口设置不变,和以前一样。   据郑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申请人在办理完相关业务后,郑州市房管局将予以发放《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当事人持该确认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的办事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特别提醒的是,《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告知单》是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审核结果的证明,即房管部门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一定要及时领取,未领取将影响您本人房屋的后续交易权益。   这些业务可继续办理   1. 房管局继续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现售方案备案,商品房转让。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2. 存量房转让网签合同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及交易审核。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3. 房产测绘及结果审核,房屋楼盘表建立。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4. 预购商品房抵押、现房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5. 已纳入销售监管范围的未登记房屋的预查封、限制。   6.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   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机构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东区办事大厅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与商务东五街交叉口   咨询电话:0371-67889161   西区办事大厅地址: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西南角   咨询电话:0371-67182121   北区办事大厅地址:南阳路与北环路立交桥西南角清华园楼下   咨询电话:0371-63677500   办理业务范围:郑州市内五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二七区、惠济区)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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