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省政府近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政策力度的意见》,出台了7项政策措施激励大学生入伍。具体如下: ①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 ②全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报名数量不足时可招录其他人员; ③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④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⑤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⑥征兵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单位评先的重要内容,完成任务的高校,可按入伍学生数的1.5倍申请增加次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取消评选资格。 ⑦省财政按每实际入伍1名大学生补贴500元的标准安排高校征兵工作经费。 另据了解,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 代偿,对退伍复学、入学的在校大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的高校新生和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资助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资助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