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我省较好地完成了城市周边 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城市周边新划入基本农田118万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 基本农田,国土资源部、农业部2014年11月发出通知,要求在已有划定 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 基本农田。同时, 基本农田划定后,也可以有效制止城市“摊大饼”式的盲目无序扩张,为城市发展划定开发边界,引导各地走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 据介绍,我省较好地完成了城市周边 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城市周边新划入基本农田118万亩,其中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新乡、焦作、安阳、南阳等8个重点城市周边共新划入基本农田51.57万亩,耕地数量有效增加,耕地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农田形态布局有效优化,划定后基本农田与河流、湖泊、山体、绿化带等共同形成了城市开发实体边界。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年底前,全国将完成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其中106个重点城市周边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由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直接负责,我省的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新乡、焦作、安阳、南阳8个城市名列其中。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禁止随意调整,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