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我省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吹响了向大气污染宣战的号角。本次会议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役进行全面部署,即日起至12月31日,以“1+6+7”方案为行动蓝本,全省将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方案内容】 7月4日动员会议上印发了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及4个有关配套文件,以及7个专项攻坚方案,加上此前已经发布的两个文件,由此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成了“1+6+7”制度体系,其中“1”是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这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6”是6个制度性保障文件;“7”是7个领域的专项攻坚方案。 【攻坚目标】 到2016年底,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115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7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190天以上。 到2017年底,全省PM10年均浓度达108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达74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200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确保完成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要求。 【重点区域】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郑州、新乡、焦作、鹤壁、安阳5市,除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外,还要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任务。 郑州市到2017年底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序后10名。 【6项保障制度】 党政同责制度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我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追责对象和范围、追责情形、程序以及结果运用。 网格监管制度 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建立网格监管运行机制,实行网格考核评价。 排污许可制度 加快建立我省排污许可及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依法明确规定排污单位允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总量,以及排放方式、排放时间、排放去向和环境管理要求。 生态补偿制度 全面实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明确生态补偿金的扣缴办法、奖励办法、考核依据和实施程序,用经济手段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目标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制度,明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考核指标、计分方法及结果运用,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落实。 【7大攻坚领域】 通过“调、禁、改、关、停”,统筹推进扬尘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攻坚措施,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