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企商汇B2B供求信息平台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焦点热闻 » 正文

教育部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报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2:41:55    浏览次数:756    评论:0
导读

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去酒吧、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实习?顶岗实习单位给学生支付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的80?今后,这些行为都将被禁止。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

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去酒吧、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实习?顶岗实习单位给学生支付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的80%?今后,这些行为都将被禁止。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等内容均作出规范。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以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   《规定》主要内容   1.要求“无协议不实习”。即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2.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底线。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强度、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3.对不适宜学生实习的情况明令禁止。如不准安排一年级学生或不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不准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   4.禁止通过中介实习等行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建立实习管理教师制度,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5对顶岗实习学生占实习单位在岗人数比例作出约定。   《规定》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为确保《规定》有效落实,教育部还将分批颁布各专业的顶岗实习标准,并结合《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专项治理行动。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bhah.cn/news/show.php?itemid=2865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951186774@qq.com。
0相关评论
 

(c)2008-2024 企商汇B2B信息网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534号

滇ICP备202300059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