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对外发布,郑州市出租汽车岗前培训及考试工作有所调整,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培训费用等均有变化。新规定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报名条件:新增健康证明和3年内无交通事故证明(主要是提供材料) 根据《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汽车管理条例》及《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需满足6个条件: 1、男性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五十五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4、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5、被吊销客运资格证的从吊销之日起计算已满五年; 6、参加不少于60个课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增加:原先政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文化程度、年龄、驾龄,新政策实施后,增加了驾驶员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以及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 考试内容:不仅理论过关,还要考核上路 旧政策:目前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只有理论考试,满分110分(其中包括10分考勤分数),按照规定,9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新政策(2016年6月1日实施):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区域科目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考试合格。 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将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实行,并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参加培训的驾驶员考试内容分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由基础知识考试和应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 考试标准将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试方式是计算机和现场实际操作。 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驾驶员的区域科目考试成绩仅在考试地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持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以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拟从事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申请参加区域科目考试。 收费变化:费用分三项,算下来千元出头 旧政策:600元,可补考一次,再考试不合格则需重新报考。 新政策(2016年6月1日实施):共1160元。收费标准分三项:全国公共科目(350元/期/人)、区域科目(260元/期/人)和应用能力(550元/期/人)。 成绩有效期:1年有效期延长到3年 旧政策:原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是一年。 新政策(2016年6月1日实施):变更后成绩有效期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