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郑州街头,不时能看到许多色彩鲜艳、操作简单的四轮电动车,这种车不用上牌、不用驾照,受到一些人的青睐。近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汽车集中治理行动。 昨日9时许,在郑州大学一附院北门外的建设东路上,交通拥挤,找不到停车位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随意停在路边。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民警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逐一拍照取证后(如图),贴上了违法告知单,对于严重影响通行的,则用拖车拖走。 而在市区北三环附近,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民警对辖区内重点车辆进行了治理,治理中发现有很多人开四轮电瓶车。民警称,这些四轮电瓶车属于机动车范围,但未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所以不能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驶。民警提醒市民:“这类车辆如果上路行驶,交警可暂扣车辆,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无证驾驶或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司机进行处罚,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还可处15日以下拘留。” 据介绍,郑州交警定期组织开展突击行动,采取错时上路、弹性上岗、机动巡逻、联合查缉等办法,对机(电)动三轮车、电摩交通违法重灾区实施精准打击。在机动车静态交通整治上,全面规范车辆停放,取消主次干道路面和人行道停车泊位,依法严格查处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盲道停车,逆向停车,不按泊位停车等行为,距离公交车站台、地铁站口30米内和交叉路口50米内及停车场300米范围内严禁停车。严厉整治高架桥一层路面违法停车行为。 在执勤过程中,民警将充分使用警务通等 装备,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进行拍照取证,并上传至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依法处理;在辖区内的主要路段配备拖车,对不听劝阻的车辆,占压盲道、高峰期间占压主干道的车辆,长期占据公共车位的“僵尸车”,坚决依法予以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