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最主要内容,目前已经得到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视。这一点从2016年9月8日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和2016年9月18日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财政部全面启动2017年中央部门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及各级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编制中的说明中可以得到认证。部门预算又是一个地方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又与地方预算编制的好坏存在直接关系。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编制好单位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是各采购人应当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此,我认为要准确编制好单位的采购预算,应当坚持以下三原则: 一是单位领导重视。现在的财政除经济发达地区外,在全国广大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在很大程度上来说,都是“吃饭财政”。在实际工作中,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单位政府采购的资金非常有限,许多单位在一个年度内均无大的采购业务发生。单位领导往往对政府采购这项工作基本不问,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程度也非常有限,政府采购预算又仅仅是部门预算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编制工作就不入单位领导的法眼。但作为政府采购这项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员来讲,如果未编制好单位的采购预算,下一年度将无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也无法保证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因此,我认为,要完成好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工作,经办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多向领导汇报,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取得单位领导的重视。 二是相关部门的支持。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往往是单位财务部门、办公室或设备采购部门的事,而使用者又主要是其他部门的事。比如,医院 采购,一般是由单位的设备采购部门具体经办,而使用部门却是如外科、内科等具体的科室。因此,在单位编制采购预算时,经办部门一定要与具体使用部门多沟通,先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让他们提出采购的意向,然后再结合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和部门业务需求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后进行编制。 三是做到心中有数。在实际编制中,作为具体经办人员,首先要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比如,单位那些项目应当编入到预算中去,应当如何编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要做到有问能答。其次要做到科学合理。要根据维持运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以往年度实际采购情况、预算收支情况及编制年度资金安排情况,进行科学编制。不能编制无资金来源的采购预算。再次做到分类细化。各采购人应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将品目编制到三级以下(含三级),采购需求明确的尽量编制到末级品目。各采购人不得自行设立品目。第四要做到应编尽编。各采购人均应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编入到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尽量不漏编、少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