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八年采购,我总结出了很重要的一条结论:采购与供应商的关系和婚姻关系是一样的! 1:做采购,需要开发供应商,这好比找女朋友。好多人,见一个爱一个,结果,后来才发现,这女朋友好多缺点啊,每天都气死人了。-----所以,采购第一步,开发供应商阶段一定要多进行考察比较,先谈 -后恋-再爱。可不能一接触就谈恋爱,就结婚,开发为供应商,后患无穷啊! 2:供应商开发有时候也需要门当户对。自己买的东西每次零零碎碎,金额又不大,还没办法按时即使付款或没有足够的周转资金,然后又喜欢伴大款,这样,做采购的一定很累,就像一些自己没文化,又很穷而且不漂亮的女孩子喜欢上富二代一样,哪怕娶进了门,也有随时都被人踢出豪门的可能!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为何不在当初就嫁一个跟自己背景差不多,对自己好的,哪怕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也总比每日以泪洗面好吧。因此,在这类“穷产品”的“穷采购”事情上,你可以找个一般般的贸易商代办就好了,多花不了多少钱,却省了很多事! 3:供应商开发进来后,需要培养。就像结婚后,相互之间需要包容一样。没有天生就优秀的供应商。在确定与供应商的合作以后,需要不断培养,教育。一步一步,甚至包括如何与你约见,你告诉他,想约见你,必须写邮件提前安排,提前确定会谈内容,约见后,一定要做会议纪要,之后还得有跟踪落实;再比如,送货一定要带订单复印件,需要整百包装,包装必须如何如何等等等等,久而久之,这样的供应商就可以培养成“贤妻良母供应商了”,这样你的工作开展起来就可以很简单了。 4:供应商开发后,需要发展深度合作。 很多采购每天遇见一个产品又去找供应商,却不知道没开发一个新供应商进来,都增加不少管理成本,其实大可不必这样,你很多事情其实是可以让你的供应商去做的。现在的采购管理模式,跟以前有很大的不一样,很多企业在供应商数量上都在裁减而不是在增加。 5:迫不得已再离婚。本人有个外国领导,每次供应商做的不好就说不合作不合作了,典型的欧洲婚姻思想!作为中国人,我不赞成随时都用解除合作关系去威胁恐吓供应商,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别人对你也不会忠诚忠贞的,当你想跟人家“一次性”关系的时候,人家也一样想着跟你“一次性”关系,因此,价格好不好,服务好不好,也不是他思考的重点,她想的就是如何赚一笔是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