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流程的不规范是滋生采购腐败的温床,甚至会使一个公司走向灭亡。举例如下: 1、价格审批流程: (1)公司价格审批流程只有采购部门和总经理审批即执行,存在如下问题:采购价格上涨随意性较大,上涨理由和上涨的幅度是否合理无人监管---对策: A、应由公司计价部门参与,计价部门计算出合理单价,审批的价格应在其计算的合理单价上下幅动范围之内; B、财务部门也可据历史单价及市场趋势发表意见; C、财务部门也应对其上涨的理由进行审核,比如有一产品“反光片”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申请两次单价上涨,第一次上涨14%,第二次上涨106%,再仔细看第二次价格上涨的理由为:“反光片增加了上束环”,其实这个东西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按理说不应是产品原料号申请单价上涨,而是要重新申请一个料号,新的料号走新的价格审批,这个束环在采购的时候是可加可不加的,如果仍用原料号那么供应商送货可能只是未加上束环的,仓库收获也不知道是否应该带上束环,而财务对帐就更不知道了。这样极有可能收的是低价产品,而付的是高价,价格相差也非常大,使公司产生经济损失; 以上采购部门是否故意而为之,就不得而知了; 2、采购下单流程: (1)价格未经公司审批就下单给供应商已成为一种常态; (2)采购单未给供应商确认回传,极易产生争议; 比如有这样一种情况曾经发生:公司与供应商签定了一个固定资产总价为545000元,合同上未注明是否是含税价,合同有双方公司的盖章确认;而公司的价格审批单和采购单均注明的含税价为545000元,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单未给供应商确认回传);但在付款审核时发现供应商实际开过来的是不能普通发票,如果不能与供应商协商好重开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不能抵扣公司将产生近8万元经济损失;按理说理应按采购单上注明的来执行,但由于采购单对方并未确认,而合同是双方确认了的,因此供应商可选择性的执行对他有利的个; (3)盲目、被动、无计划的采购,无人监管,导致存货异常的高,以及经常生产断货的现象; (4)采购人员对相关知识的缺乏,其价格的高低未考虑付款条件对价格影响,导致资金成本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