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采购方法分类 1、订货点采购 它是根据需求的变化和订货提前期的大小, 确定订货点、订货批量或订货周期、最高库存水准等,建立起连续的订货启动、操作机制和库存控制机制,达到既满足需求又使库存总成本最小的目的。但是由于市场的随机因素多,该方法具有库存量大、市场响应不灵敏的缺陷。 2、MRP采购 MRP采购主要应用于生产企业。它是生产企业根据主生产计划和主产品的结构以及库存情况逐步推导出生产主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的过程。这个采购计划规定了采购的品种、数量、采购时间,计划比较精细、严格。它也是以需求分析为依据、以满足库存为目的的。它的市场响应灵敏度及库存水平较之上述方法有所提高。 3、JIT采购 JIT采购也叫准时化采购,是一种完全以满足需求为依据的采购方法。要求供应商恰好在用户需要的时候,将合适品种、合适数量的产品送到用户需求的地点。它以需求为依据,通过改变采购过程和采购方式,使它们完全适合于需求的品种、时间和数量,做到既灵敏响应需求,又形成近乎零库存。这是一种比较科学、比较理想的采购模式。 4、供应链采购 它是一种供应链机制下的采购模式。在供应链机制下,采购不再由采购者操作,而是由供应商操作。采购者把自己的需求信息及库存信息向供应商连续及时地传递,供应商则根据自己产品的消耗情况及时不断地小批量地补充库存,保证既满足采购者的需要,又使其总库存量最小。供应链采购对信息系统、供应商操作水平要求比较高。 5、电子商务采购 电子商务采购也就是网上采购,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采购模式。其基本特点是在网上寻找供应商、寻找品种,网上洽谈贸易、网上订货甚至网上支付货款,但是在网下送货、进货。该模式的好处是,扩大了采购市场的范围、缩短了供需距离,简化了采购手续、减少了采购时间,减少了采购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一种很有前途的采购模式。但是它依赖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物流配送水平的提高,而这两者的提高要取决于整个国民经济水平和科技进步的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按采购主体分类 1、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它行使着管理人的职能。政府采购的资金来自于税收、捐赠等财政收入,因此,政府采购职能就成为了一个受管制然而透明度高的过程,它会受到无数个法律、规则和条例、司法或行政决定,及政策和程序的限定和控制。 2、非政府采购 非政府采购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因此就没有很多限制因素,私营公司的采购部门可以随意将投标机会限制在少数几个供应商之间。 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有一些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采购所支出的资金是公共资金,而不是公司业主或公司法人的资金,因此只能按法律的规定开支。为此,要实施严格的预算限制和公共审计程序。其次,政府采购和分配的物品是为了让几个购买部门或 使用。通常他们不是用于制造或转售,政府从事和管理采购职能的人员没有公司雇员需要盈利的动机。再次,政府采购程序是严格规定的。公共采购和采购物资的管理者必须在严格的法律和管理条例的限制下操作,与私营企业的采购相比,他们没有多少灵活性。因此,在公共领域,创新相当缓慢。最后,政府采购过程是公开的,所做的任何事情都要做记录,没有秘密可言;并且,政府官员、管理者受到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渎职、失误都要曝光。在私营领域,管理当局没有必要透露采购的要求、规格、来源、招标条款或支付的价款,而且,只有重大的失误或欺诈才被曝光,其他全部内部处理。最后,政府具有很大的采购力.可以左右市场。这些条件使政采购人员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有可能滥用职权。而非政府企业的采购人员则很少有这种影响力。 三、按价格分类 1、招标采购,是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的一种行为。在招标采购中,其最大的特征在于它的“公开性”。凡是符合资质规定的供应商都有权参加投标。公开招标采购的优点:一是有利于做到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二是有利于形成符合市场的真实价格;三是有利于提高采购物资的质量;四是有利于采购方建立供应商的信息资源库,增大选择范围;五是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缺点是;一是采购费用较高;二是容易出现供应商合谋或者“抢标”——即过度压低价格而中标,出现偷工减科,以次充好,影响产品质量;三是采购程序复杂,应变性差;四是如果底价泄漏易带来巨大风险。 2、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奇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由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然后询价小组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它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符合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3、订价采购,指购买之物料数量巨大,实非一两家厂商所能全部提供,如铁路的枕木、烟草专卖的烟叶,或当市面上该项物料匮乏时,则可预定价格以现款收购。 4、比价采购,是指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在选定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基础上,由供应商分开报价,最后选择报价最低的企业为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实质上这是一种供应商在有限条件下的一种招标采购。比价采购作为一种采购制度,包含招标采购,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比价采购在签订合同之前的全部操作过程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要约和承诺在签订合同之前的全部操作过程一胶也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这些过程是买卖双方的自主企业行为。 这种采购方式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节省采购的的间和费用;二是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较高;三是采购过程比较规范。 当然,这种采购方式也有不足之处,表现在:一是在供应商有限情况下,可能出现轮流坐庄的现象;二是可能会出现恶性抢标;三是由于供应品种规格上的差异,可能影响生产效率的提高,并加大消耗。 5、议价采购,是指由买卖双方直接讨价还价实现交易的一种采购行为。议价采购一般不进行公开竞标,仅向固定的供应商直接采购。议价采购一般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采购商向供应商分发询价表,邀请供应商报价;第二步如果供应商报价基本达到预期价格标准,即可签订采肋合同,完成采购活动。议价采购主要适用于需要员大、质量稳定、定期供应的大宗物资的采购。 , 议价采购可以节省采购费用和采购时间,并且它的灵活性很大,可依据环境变化,对采购规格、数量及价格作灵活的调整。这样,有利于和供应商建立互惠关系,稳定供需关系。当然它也存在着缺点,主要是议购往往价格较高,并且由于缺乏公开性,会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形成不公平竞争。因此,在议价采购中应准确拿提供应商的信息,以保证企业在采购中处于有利地位。 6、公开市场采购,亦称为竞争价格采购,适用于采购次数频繁、需要每日进货的食品原料。公开市场采购是采购部通过电话联系可商函,或通过与供货单位直接洽商,取得所需食品原料的报价,一般每种原料至少应取得一个供货单位之报价,分别登记在采购申请单上,经过比质比价,选择其中最好的供货单位。 四、按采购时间分类 采购可分为长期固定性采购与非固定性采购,计划性采购与紧急采购,预购与现购。长期固定性采购,是指采购行为长期而固定性之采购,而非固定性采购,是指采购行为非固定性,需要时就采购。计划性系采购,指根据材料计划或采购计划之采购行为,而紧急采购,系指物料急用时毫无计划性之紧急采购行为。预购系指先将物科买进而后付款之采购行为;现购系指以现金购买物料之采购行为。 五、按采购订约方式分类 采购可分为订约采购,口头或电话采购,书信或电报采购以及试探性订单采购。订约采购,是指买卖双方根据订约之方式而进行采购的行为。口头或电话采购,是指买卖双方不经过订约之方式而是以口头或电话之洽谈方式而进行采购行为。书信或电报采购,是指买卖双方借自书信或电报之往还而进行采购之行为。试探性订单采购,是指买卖双方在洽谈采购事项时因某种原故不敢大量下订单,先以试探方式下少量订单,此试探性订单采购,侯试探性订单采购进行顺利时,而后才下大量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