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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十二大政策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3 15:50:09    浏览次数:518    评论:0
导读

3月7日,国内知名电商智库mdash;mdash;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7年度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研究报告》。报告对2013-2017年中国跨境电商政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并对进出口跨境电商政策

3月7日,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7年度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研究报告》。报告对2013-2017年中国跨境电商政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并对进出口跨境电商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最后给出跨境电商未来发展十二大政策建议。据悉,该报告也是目前国内首份专门针对跨境电商政策方面的研究报告。   以下为报告对跨境电商政策给出了具体的十二条建议   建议一: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商政策规范体系   从政策及管理层面,各管理部门要制订涵盖主体、关、检、汇、税、支付、物流等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涵括便利通关、检验检疫、结汇、退税等系列基础信息的标准体系和接口规范,为跨境电商业务流程及管理服务提供标准化指导和规范。同时,要明确跨境电商交易的业务范围和开放顺序,建立跨境电商主体资格登记及支付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制度,适时出台跨境电商及支付外汇管理办法等。   如海关总署不断改革通关监管模式,从2012年开始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试点,建立新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模式。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推出六大支持政策,包括: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等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因地制宜,积极有效推进有关试点示范工作。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给予跨境电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缴纳等同于个人物品的“行邮税”,免去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有棵树方面表示,建议完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相关立法,创造更好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法治化环境。目前,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仍未出台,海关总署层面也没有明确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办法”或者“操作规程”之类,全国的海关现场都是根据26号公告的内容执行监管,仍存在各地理解和执行层面的偏差,建议尽快出台总署层面的监管办法和操作规程,规范和统一全国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环境。   在跨境进口电商方面,政府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在充分了解行业、企业、消费者这三个层面在跨境消费方面的现状以及问题的前提下,尽早规划出符合市场需求的跨境零售进口政策。跨境电商平台可继续享受政策过渡期所带来的利好,但仍需要明确自身定位,加强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提高服务品质,改善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在政策生效后依然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建议二:将跨境电商平台纳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   基于新兴跨境电商的国际贸易格局正在被重构,中国作为全球跨境电商领跑者,已经孕育出以阿里巴巴、敦煌网等为代表的具备国际影响力的一批中国大型跨境电商平台。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国内电商平台各自独立发展运营,大大制约了大数据的综合应用、产业链资源整合以及全球市场拓展覆盖速度,而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并投资跨境电商平台,中国的先发优势正在被蚕食。   在此背景下,敦煌网创始人兼CEO王树彤建议将跨境电商平台列入国家重点基础设施,探索尝试政府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运营的整合共建机制。一方面,给予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必要的政策支持,尤其是金融政策的支持。另一方面,将跨境电商平台建设纳入服务援外体系,帮助更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利用中国的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买全球卖全球,赋能当地经济与贸易发展。   建议三:优化支付、物流、结汇等服务支撑体系   在现有跨境电商服支撑体系中,逐步优化如跨境支付、物流、收结汇等服务体系。在跨境支付方面,支持支付服务企业发展允许试点支付企业办理境外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外汇管理局在接收在线交易订单、支付记录与实际通关信息并验证电商货物交易真实性后,可不将该笔交易的外汇金额记入个人客户结售汇总额,并允许支付企业集中办理付汇相关手续。   在保税区、通关、检验检疫、工商等与跨境物流配送相关环节,制定调整优化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规范,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国内物流快递企业的国际化发展。鼓励大型国际快递企业与国内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实施多元化配送模式尝试。出台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服务质量标准,促进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提质增效。   政府部门在制定跨境进口海关税收政策时,能在不影响和冲击当前跨境进口电商市场的同时,促进跨境进口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可以优化海关商品通关流程,区分于传统进口,精简程序并完善为跨境进口电商单独制定合理的商品税制及退税等相关规定,缩短物流时间以提高跨境电商效率。   建议四:加大对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力度   随着我国多边贸易的发展,商贸服务“本地化”的需求愈发重要。由于跨境电商不同于传统的电子商务,涵盖的专业知识面更广,对熟练掌握跨境电商所涉及到国家的非通用语言(特别是东盟国家小语种),又熟悉跨境电商平台和基本外贸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的需求更为紧迫。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赢动教育CEO崔立标建议政策要指引因地制宜通过整合各高校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和外语专业的资源,加大外语专业和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力度,通过与外跨境电商企业联合,共同建立实训基地,着重培养具有外语基础又有跨境电商专业知识的复合型跨境电商应用人才。而目前赢动教育已与Wish合作成立Wish电商学院,共同助力跨境电商人才培养。   跨境电商经营汇率风险的防范应当从基层的营运人才入手,坚持推动相关领域教学体制的创新改革,探索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与引导本科院校及高职大专院校增加培养实务型人才的比例,尽快设立独立的本科及高职教育专业,组织业内专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科建设标准。在专业教学管理体制上,可以适当降低高校实训教学队伍的学历门槛,鼓励在跨境电商实战运营领域特别是汇率风险管控防范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的业界精英担任正式编制或兼职教师,这将有助于提高相关专业毕业生的风险管控意识与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思亿欧创始人何旭明表示,人才是任何事业最重要的前提,跨境电商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概念和新业态,此前并没有充足的人才储备,多数还是传统的外贸人才在新的形势下摸索着学习和前进,并无太多理论和实践经验可借鉴。我国跨境电商尽管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无论从全行业的宏观情况,还是就企业的微观实践角度,都遇到了瓶颈和新的问题,这些都在呼唤新型跨境电商人才的诞生。从理论基础、知识架构和培养模式上,我们都建议有更好的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从企业的需求出发、让企业参与培养、最后将优质的人才输送至企业。   从企业的微观操作层面,解决人才问题还可以借助第三方----专业的跨境电商服务商借力。跨境电商服务商,虽然是企业的间接人才,但是直接让企业受益,也是中国跨境电商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份。但是近年来,各服务商之间的竟争并非良性和有序,政策上也未有很好的引导和规范。思亿欧作为跨境出口电商服务商,也期待有关利好政策的产生,规范竟争,净化市场环境,以期更好服务于各传统外贸企业和新型跨境企业,共同把我国跨境电商事业做大做强。   建议五:鼓励扶持跨境电商保险产品服务   近年来,跨境电商市场发展迅猛,风险也逐渐显露。电商平台的卖家面临的风险除了货不对板、物品损坏等常见原因引起的买家拒付,还有不少由于物品延误、物品丢失等引起的拒付,甚至还有部分恶意拒付现象。为此,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商平台引入保险机制,为平台卖家提供风险保障。如eBay与太平洋保险和中银保险合作、敦煌网与华泰财险合作推出跨境电商风险保障计划等。除跨境电商平台外,当前已经有少数实力较强的跨境物流企业向市场推出了此类产品,但这类保险产品的保费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仍然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为此,政府监管部门应当扶持鼓励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或商业保险公司向市场提供这类保险产品,例如可以考虑设立专项基金补贴承保企业,通过降低其市场价格的形式提升市场接受度。对于经常在幅员辽阔但物流设施基础较差的俄罗斯、巴西等国家开展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应当围绕其具体业务实践为其“量身定做”若干款保险产品,在缓解和防范跨境物流风险的同时促进其出口业务量的增加,最终推动跨境物流体系的完善。   建议六:优化跨境电商市场环境和统计监测   加强跨境电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推进以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为基础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实现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引导跨境电商主体规范经营行为,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作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国际间解决消费纠纷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加大执法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跨境电商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   同时要完善外贸统计方式,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各监管部门系统,将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贸易量、商品信息、结汇、退税等纳入统计,单列跨境电商贸易统计专项,并每年固定时间发布相关跨境电商统计数据。   建议七:加强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和法规,规范跨境电商行业售前售后服务条款及行业监督。完善跨境电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相应企业备案登记录入法规,合理监管,减少跨境电商交易信息不对称现象。完善跨境信息安全相关法案,规范行业,提高跨境交易个体之间私密信息保护,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而招致损失。明确和完善跨境电商违规违法条例,加大对不法平台、商家的惩治力度,净化跨境电商经营环境。   针对质量问题,工商部门要加快建立平台电商和入驻商家的备案制,所有进口产品必须申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还得保证后续能跟踪到,同时也为后续出现服务等问题责任到具体人。另要建立供应链追溯机制,除企业自身建立的商品溯源外,检验检疫部门建立统一的跨境进口电商商品追溯机制,开发统一的溯源平台或APP。   建议八:将跨境电商海外仓政策支持方式升级   作为跨境电商规模化建设的重要手段,给予国家政策支持。一直以来,大家都热衷于海外仓的建设,2017年 在9月的国务院会议中又再次提到,而传统的海外仓只解决了物流仓储问题。国家现在针对于海外仓的支持方式还是停留于传统的仓干配,这样导致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为了获得国家高额补贴,修建了大量空置海外仓。   敦煌网创始人兼CEO王树彤建议将传统海外仓升级到数字贸易中心,数字贸易中心(DTC)是集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为一体,既包含产品售前咨询、前端的展示、产品的营销推广功能以及基础的仓储物流服务,又提供产品的售后维修、退换货等全方位的服务。并从数字贸易中心的实际运营和服务等方面作为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标准和政策,相关国家基金与专项资金能够配套支持。   建议九:完善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中国理念和方案   有棵树方面表示,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国理念和方案,保持中国相关监管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球贸易形势和金融特点,统筹形成中国特色的世界型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扩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在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的应用,早日实现“全球买、全球卖、全球付、全球运和全球游”。   以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国际规则制定为起点,全面加强中国在全球贸易治理和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结合全球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将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监管理念和监管措施,通过WTO、WCO、eWTP等不同的组织和业务形式,积极主动的对接全球贸易国家和地区,通过金融、物流、货物(物品)等不同的业务要素,逐渐的引导形成以中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为主导标准的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   建议十:加快助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商合作   有棵树方面,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制定实施打造“一带一路”战略枢纽行动计划。加强“一带一路”国家海关监管全面合作,跨境电商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网上丝绸之路”快速发展和贸易全面畅通。结合WCO体系内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的监管模式与特点,将全球海关的监管区域打通,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全球流通。加强磋商消除贸易壁垒,加快建立“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自由贸易谈判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   建议十一:建立完善合理的跨境电商信用记录体系   在信用体系方面,国家网信办、工信部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利用技术手段,限制、打击失信行为,建立合理的信用记录体系。通过技术手段避免刷信用问题,加大对刷信用商家的惩处力度,要求买卖双方均实行实名注册。同时针对失信行为要建立“黑名单”制度,除罚款外,还应该鼓励受欺诈的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引入信用机制,对于 的商家、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其他举措还可以包括:制定统一准入标准,如最低违约保证金,加大不诚信行为的违法成本等;建立连带责任机制,如平台经营者先行赔付被欺诈消费者。加大商品抽检力度,工商等部门不定期抽检和常态化抽检,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建议十二:创新跨境电商监督举措 加强管理力度   建议检验检疫部门加快建立统一的跨境进口电商商品追溯机制,开发统一的溯源平台或APP,实现从生产、仓储、配送、销售等整个流程的可追溯,保障商品质量;有关部门应主动作为,适时推出新政以扶持跨境电商健康规范发展。如可考虑成立“跨境电商售后保障基金”,当电商平台退货数达到一定量时均可申请,以鼓励各电商平台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实名制,利用技术手段限制、打击泄露用户信息的失信行为、建立合理有效的信用记录体系;针对失信的平台、商家,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对平台和商家的失信行为进行全网通报,做到一次失信终身禁止进入跨境电商行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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