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洛阳市发改委公布了2017年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通过对全市17家产业集聚区符合评价条件的576家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经县(市、区)上报、市直相关委局审核,市政府确认,最终评选出87家A类企业、435家B类企业、54家C类企业。 公告显示,此次评价得分是按照亩均税收、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环境保护等6项指标和加分项计算所得。以产业集聚区为单位,将综合评价得分在本产业集聚区排名前50%的企业根据亩均税收从高到低排序,按评价企业数量的15%确定A类企业。将综合评价得分在本产业集聚葡区排名后50%的企业根据单位能耗总产值从低到高排序,按评价企业数量的10%确定C类企业。其余为B类企业。A类为优先发展类,B类为鼓励提升类,C类为倒逼转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