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前发布了2016年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对于此次的药品采购计划有哪些要求?湖北2016年医院药品采购范围和原则是什么呢?湖北省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该省公立医院申报药品采购计划。通知结合了7号文、70号文,以及相关重要的文件作为制定的原则: 【原则】 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要按一品三剂型二规格的原则,不低于2014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和预算。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 【医院用药品规数】 500~800床的医院:西药品规数≤1000个, 品规数≤200个;800床以上的医院:西药品规数≤1200个, 品规数≤300个(医院自制制剂除外)。 【基药配备】 二级医疗机构(包括同等级别的妇幼保健院和其他专科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比例为40%~50%(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二级医疗机构为50%左右);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比例为25%~30%。 【低价药配备】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除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外,要根据本机构用药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常用低价药品。 【上报时间】 医疗机构于9月25日前完成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10月10日前完成采购计划审核和上报工作。 【汇总与公示】 省药采中心汇总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按照“一品三剂型二规格”,兼顾妇女、老年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需求,并与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做好衔接的原则,编制招标采购药品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采购范围】 据悉,湖北医疗机构主要在选取目录内药品,即目前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上挂网的药品,共24050条药品。 其中14300条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9750条为 。按照剂型、规格合并后,共有4970个通用名,其中化药和生物制剂2149个通用名,6433个品规; 2821个通用名,5503个品规。 此外,医院根据医疗需求,也可采购挂网目录中没有的通用名、剂型、规格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