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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2016电商创业优惠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3 16:05:11    浏览次数:506    评论:0
导读

为推动ldquo;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dquo;,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着眼电子商务创业的发展趋势,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庐山区电商创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经营实体,根据其经营规模和企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着眼电子商务创业的发展趋势,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庐山区电商创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经营实体,根据其经营规模和企业性质给予20万元以内的免息创业 。

  为规范电商创业,九江市庐山区对符合条件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经营实体,在申请电商创业 方面,明确了6项具体条件:一是在网上交易平台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创业人员须实名制注册,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以本人名义申请创业 ;二是电子商务创业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失业登记或就业创业登记;三是在网上交易平台从事实物或虚拟商品交易和服务活动,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每月均有交易,经营情况良好;四是从事电子商务创业销售产品和服务范围须在国家法定范围内,经营行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五是在网上交易平台从事的电子商务经营项目市场前景较好,销售商品具有一定交易量;六是电子商务注册地在庐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有相对固定、独立的办公场地。

  对从事电商创业的人员,政策同时规定: 额度为10万元以内,合伙 额度为20万元以内。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根据经营规模和企业性质,可向该区创业 中心和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社保障所提出申请,材料包括:实名制注册的电商凭证;工商营业执照;累计交易量记录;创业人员(合伙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薄;经营场所证明和 申请表。对合伙起来从事电商创业的经营实体,还须提交合伙和组织创业证明。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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