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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业可优先积分落户 北京创业优惠政策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3 16:07:17    浏览次数:838    评论:0
导读

昨日,北京市公布《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对获得一定规模创业投资的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企业及文化创意领军企业骨干等,将优先办理引进。  

  昨日,北京市公布《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对获得一定规模创业投资的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企业及文化创意领军企业骨干等,将优先办理引进。

  引进海外人才适度放宽条件;高层次人才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

  昨日,北京市公布《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实施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对获得一定规模创业投资的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企业及文化创意领军企业骨干等,将优先办理引进。

  《意见》还提出,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国际薪酬标准采用年薪制。

  此外,职称改革方面,取消统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人才培养方面,支持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的修业年限,允许高校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 看点

  1 积分落户

  高新技术及文创骨干先引进

  《意见》提出,通过制定实施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对获得一定规模创业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投资达一定规模且市场贡献突出的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高新技术企业及文化创意领军企业骨干、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优先办理引进。对于社会贡献突出且确有用人需要的单位,建立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

  为何要优先引进这方面人才?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要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首都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优先引进的人才需符合首都的用人需求,对首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开放型经济体系做更大贡献”。

  积分落户与北京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控制人口总量是否矛盾?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蓓曾表示,北京是控制人口,而不是人才。今后将根据人口调控的方向和新产业的发展和需求,更精准地引进人才。

  《意见》还提出,适度放宽引进海外人才的条件,并将切实解决其在任职、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的问题。

  未来北京引进人才会发生什么变化?北京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张祖德曾公开表示,进京人才指标,总趋势是缩减。常规引进的数量要逐年压缩。“人口疏解的同时要保证首都优质人力资源的供给。”张祖德介绍,目前北京已与相关省市建立了劳务输入和输出基地,在疏解人口的同时保障优质人才的输入。

  2 工资待遇

  高层次人才进国企可年薪制

  《意见》提出,为了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国际薪酬标准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方式支付,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

  长期研究人才和薪酬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昕表示,由于国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利益相关,管理者一直把这类单位的人才视作公务员管理,在薪酬上有各种各样的控制。

  “高层次人才到了体制内,他们的收入开得高,一方面引起社会议论,认为有可能侵害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也可能挤占单位其他员工的收入。”刘昕认为,允许打破这些界限,按国际标准和支付方式去聘请优秀人才,国有单位用人就会有更大空间。

  此次,北京市提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论职位如何,都可采用年薪制。刘昕认为,年薪制不是高管特有的,它只是计发工资的一种方式。“国有企事业单位未来用人,也应更具市场导向,减少行政束缚。”

  不过,北京仍要按要求对企业负责人实施限薪。市人社局副局长陈蓓此前表示,今年北京将实施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目前方案已获批。记者了解到,已出台相关改革方案的地方,大多将基本年薪控制在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

  人大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表示,对市场化选聘的高管,应当给予行业内同级别企业相当的薪酬。“除组织任命的高管,一些具有竞争性质的企业,工资待遇还应当给予董事会更大自主权”。

  3 人才培养

  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在人才评价方面,《意见》提出,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引入专业性较强、信誉度较高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

  不同类型的人才怎么评价?《意见》明确,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根据岗位特点、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分类制定评价标准。

  在职称改革方面,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鼓励支持更多的学会、行业协会、专业人才评价机构等社会组织,承担职称评价的服务工作。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取消统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用人主体根据研究领域和岗位特点确定评价依据。

  在人才培养方面,要建立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决定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高校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校、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课程,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此外,《意见》提出,支持高校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的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4 协同发展

  京津冀干部人才挂职将常态

  《意见》明确,联合制定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三地产业准入目录,动态调控和优化人才结构。

  未来,京津冀三地将建立跨区域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将在人才职称互认、医师多点执业、博士后联合培养、外籍人才出入境等方面开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协作试点。

  去年7月起,京冀互派100名局处级干部和专业人才挂职。这也是近年来两地规模最大、层次最全的一次互派。按计划,两地互派干部挂职工作暂定连续开展5年,每年轮换1次,每批干部挂职时间1年。

  此次《意见》则进一步明确,建立京津冀干部人才挂职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健全区域内流动人才的待遇保障机制。同时,对于异地创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还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在人才协同发展方面,建立京津冀高层次人才合作机制,支持组建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标准创制,并建立健全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

  此外,《意见》还提出,强化北京举办重要外事外交、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能力和人才支撑功能,落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人才行动计划(2016-2022年)》,建立奥运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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