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夺得美国2016年最大首次公开募股(IPO)桂冠的中国快递公司中通快递(ZTO)近日在美国遭到Birmingham市一家退休基金的“数据作假”起诉。同时提到,中通快递使用一个“网络合作伙伴”系统来处理利润率更低的包裹收发服务,这样一来,更不赚钱的业务就从公司账本上消失了。多位业内人士及专家对此事进行分析认为,一些做法属于中国国情下的物流业特殊规则,无法评定是否合理,但在资本市场显然是不合适的。 早有先兆? 北京商报记者获悉,Birmingham市退休基金在阿拉巴马州提起了集体诉讼,并将去年10月26日这宗14亿美元IPO的牵头行摩根士丹利和高盛集团列为被告。该基金称,这两家投资银行未能发现中通快递数据造假。这起诉讼中的个人被告包括中通CEO赖梅松、首席财务官郭建民,以及一些董事会成员。 对于此次美国的官司,北京商报记者也联系到中通快递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回应称,公司知晓在美国提起的诉讼,但有人提起诉讼并不意味着公司或者高管、董事有任何的不当行为,中通认为该诉讼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会积极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实际上,中通快递在美国上市前后,就有业内人士曾谈到中通快递在美国上市将面临信息披露规范、财务透明度、诚信规则的严峻考验等问题,快递专家赵小敏表示,此次中通快递是否存在坐支现象(收入成本做账时互抵),降低收入和成本、提高毛利率等,都应该给予中外投资者明确的解释。 赵小敏认为,目前起诉方认为中通数据造假和利润夸大,最终结果要等待双方提交的证据判断及全球其他机构投资者是否会跟随起诉方。中通快递在提交上市申请时相关数据不够丰富,招股说明书中没有详细的说明,数据透明度和详尽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中国内地投资者也没有提供中文财报等信息,且财报提供的内容比较简单。 业内人士分析称,中通快递的上市与圆通、申通等企业相比,纳入到上市体系的网点数量不同,单个网点的规模也不同,公司收入和成本确认的口径差异大。美国资本市场出现集体诉讼是常事,其中也不能不排除是做空机构所为,还需要起诉方提供更多的证据,同时中通快递更需要通过此次事件,给予投资者更加公开透明的数据。他认为,中通快递的股价从5月发布回购股票以来,都处于震荡中,该事件对股价的影响在短期内可能造成冲击。不过此前也有人分析称,中通曾在较短时间内对加盟商进行大规模收编,所以中通业绩成长的真实水平并不能依靠简单的财务数据得以判断。 行业潜规则? 实际上,收发工作是快递公司运营的核心业务之一,但是不同的公司会采取直营或者加盟的不同模式。其中,自营模式的代表是顺丰,而中通快递采用的则是加盟模式。“国外投资人可能并不理解中国快递企业的这种加盟模式,但这却是如中通快递等国内快递公司长期以来的发展模式。”对于此次中通快递在美遭到集体诉讼,快递物流行业资深人士、物流沙龙CEO郭红霞如此认为。 郭红霞表示,在快递业务中,末端网点的搭建及运营是主要承担成本的环节之一。在组建网络之初,通过加盟模式可以快速铺设网络。总公司负责省市级网点的分拨转运,把小一级的乡镇村网点工作,通过加盟模式分配给加盟商。但在公司的网络布局中,整体的仓储运营、干线物流仍然掌控在总公司手中,这样的商业模式在国内的市场环境中,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不合理之处。 同时,郭红霞称,快递公司在上市前,会考虑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对末端网点的把控权,以此来增加公司的体量。中通快递在上市前就曾经大量收回对末端网点的管控权,一方面是为了上市,同时也是为了提高末端服务的稳定性。目前,中通快递末端网点服务在“四通一达”中还算比较靠前。也有分析认为,Birmingham市退休基金对中通快递发出的集体诉讼,很可能是不满中通快递自上市后股价走势一直不理想,为了弥补损失而找理由。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去年10月,中通快递在纽交所开盘价为18.4美元,较19.5美元的定价低约5.64%,当日收盘报16.57美元,较开盘价下跌15.02%。而在截至上周五(7月21日)收盘时,中通快递报价15.04美元,较当时的开盘价降低了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