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下一步,将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做好税收立法相关工作。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
王瑞贺说,经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开征新税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并对现行的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了安排,同时明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将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
他透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并于2018年制定了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同时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在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下一步,将按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做好税收立法相关工作。同时,也将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意见》的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抓紧相关税收法律的起草工作,尽快将相关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保证按时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