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正式公布。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调休建议:
1)2月11-14日请四天年假,就可以连休12天;
2)2月22-24请三天年假,就可以连休11天;
3)上述七天年假都请了,就可以连休16天;
三、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调休建议:
4月2-4日请三天年假,就可以连休8天;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一调休建议:
5月2-4日请三天年假,可以连休8天;
五、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