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企商汇B2B供求信息平台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财经观点 » 正文

从全职到兼职 零工经济能成为未来的主流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4 16:10:37    浏览次数:888    评论:0
导读

随着互联网对传统经济形式的冲击,各种新兴经济形式将在中国诞生。虽然目前它们还只是一种补充,但是在未来,它们会越来越多的影响传统社会,并构建起崭新的社会结构。放眼四望,如今的社会,各种ldquo;临时职

  随着互联网对传统经济形式的冲击,各种新兴经济形式将在中国诞生。虽然目前它们还只是一种补充,但是在未来,它们会越来越多的影响传统社会,并构建起崭新的社会结构。放眼四望,如今的社会,各种“临时职位”日渐普遍。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过一种类似于“U”盘的生活,哪里需要就插在哪里,随插随取。以前有句话叫:我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现在看来这句话正在成为现实。

 

从全职到兼职 零工经济能成为未来的主流吗?


  今天去一个朋友的餐厅吃饭,老板说他们有一位顾客,经常会在接孙子上学的路上,顺便帮他们餐厅捎几个外卖订单,挣一点外快。无独有偶,我前天在杭州用滴滴打车,遇到了一个公司的司机,他是在帮公司送货回来的路上顺便接一单,赚点外快。

  我觉得这两件事虽小,但是却代表了一种趋势。

  很多人早已厌倦了打卡上班的生活,每天朝九晚五的节奏已经让他们丧失了创造力和积极性。于是一部分人开始出来找点事,充实一下自己。对于那位帮公司送货回来的司机,你不能说这种行为是不合适的,因为他并没有浪费公司资源,只是顺路。

  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利用多余的时间,帮助别人解决问题,从而获得一定的报酬。比如送外卖、上门美甲、上门搬家,编辑离开媒体、司机离开出租车公司、会计离开会计事务所、律师也在离开律师事务所等等,人们越来越钟情于独立服务于某个精准的个人或机构。同时,如今的一些公司为了开展短期项目,雇佣一些非合同制的“独立员工”,他们业务能力更强、更加专注,而且不需要缴纳各种保险,灵活又高效。

  这就是“零工经济”(gig economy),它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组织模式和工作方式,是人类第一次开始打破工业时代以来形成的“雇佣”模式。劳资双方似乎开始断裂了,项目越发趋向短平快,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支付报酬越来越跟结果挂钩,对于劳资双方来说,这是一种皆大欢喜的转变。

  当然,有些人乐于当机器的一个零件,因为人性里有慵懒的成份。但关键问题是,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大机器”被拆分,很多有能力和积极性的人将从中解脱出来,哪怕成为一个非常小的独立机器,价值释放的都会比之前大很多。这些零工意味着可以向老板说不,选择自由,不做工资的奴隶,要做价值和收入的主人。

  我们首先得感谢互联网,是它给了我们这样的机会。互联网不仅让“供给方”和“需求方”直接对接,还可以使薪酬结算非常 明细。在零工经济中,私生活和工作之间的界线越来越模糊了。工作的最高境界就是生活,而生活的最高境界也是工作。只有这样,工作才能不至于成为一种负累。

  “零工经济”并不是号召大家都去“打零工”,二者间最关键的区别在于,打零工是为了维持生活所需,是单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跟一个人的兴趣、志向都无关联。而“零工经济”的本质是让大家利用自己的特长、资源,来实现自己的更高价值。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原理,这属于更高层次的需求。

 

从全职到兼职 零工经济能成为未来的主流吗?


▲“零工经济”完成了人性的解放


  我认为“零工经济”的真正意义在于,我们完成了人性的解放。因为我们可以自我支配时间,选择自己钟情的服务和消费者,人们之间开始独立、互需,这将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平等。

  也就是说,今后就连“雇佣制”这种主流的协作方式都会越来越少,那就更不用说“铁饭碗”以及经济保障了。未来社会将由充满动力和激情的承包人、供应商组成,催生新型经济形式。

  其实,传统劳资关系可以看成一种二元制,即:劳动者和资本方基本处于“对立”的关系。因为每当劳动者多拿一份工资,资本方就必定要多付出一份钱。而未来的零工经济时代,就不再存在这种所谓的“零和博弈”。它会有无数个“供应商”和无数个“被服务者”,每一种建立起关系的双方之间都是“价值提供”和“价值反馈”的关系,也就是说:未来社会一定是多元的!

  那么,“零工经济”跟“共享经济”的区别是什么呢?

  共享经济的关键在共同享有,“供应商”往往跟“被服务者”分享自己的某种资源,比如车子、房子、各种设备等等。而零工经济的关键在于“供应商”主动采用上门服务的方式,它提供的服务往往是无形的。

  那么,“零工经济”能成为未来的主流吗?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bhah.cn/news/show.php?itemid=7471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951186774@qq.com。
0相关评论
 

(c)2008-2024 企商汇B2B信息网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534号

滇ICP备202300059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