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郑州市《关于加强产业集聚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通知》出台,规定入住产业集聚区的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
郑州产业集聚区公共租赁住房户型面积标准为35~9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下的占80%以上。其中,60~90平方米住房作为产业集聚区人才专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具体人才标准由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结合园区引进人才实际自行制定。
产业集聚区可以结合方便生活和入住需求,建设一定比例的配套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应按照规定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套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集中绿地率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10%以上。
据悉,郑州市已面向产业集聚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7个50709套,其中21个项目39081套已形成实际供应,主要面对富士康、海马、格力、双汇、郑煤机等大型用工企业,已实现入住近30万人。到2015年,产业集聚区内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人员将基本实现按需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