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的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打破了传统的演出、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文化旅游等固有的概念及其领域和板块,进入“文化+”全链接的大文化产业视野。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为装备业、轻工业、信息业服务,还会为旅游业、农业甚至体育产业服务。这预示着文化产业必将进入创意产业、创意经济即文化经济的新阶段。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以“文化+”的理念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须把握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树立“文化+”的意识。我们已经进入了“文化+”的时代,传统的产业经济都在向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转变。“文化+”已经渗入经济社会的每个毛孔,文化经济成为势不可挡的发展大势。2014年,美国将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提升至国家创新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宣布每年6月18日为国家创客日。而在我国发达地区,“文化+城市”“文化+产业”“文化+物流”等“文化+”行业也风起云涌,并取得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和保增长的战略选择。从三次产业到社会治理、城市建设、民生服务、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等领域,都要有“文化+”的治理经营理念。“文化+”应成为国家意识、全民意识和时代的主旋律,必须站在国家发展战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审视“文化+”的意义,强化“文化+”的自觉性。 其次,树立“文化+”的战略思维。我们要顺应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潮流,以“文化+”全链接、零距离的理念实施相关战略,将文化产业上升到创意产业、创意经济、文化经济的时代潮流中加以把握。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中,以“文化+”为指导和前瞻,高度重视提升社会发展中文化的重量、经济结构中文化的体量、各产业产值中文化的分量、商品价值中文化的含量,真正使“文化+”成为经济社会全领域的治理、经营和发展理念。 第三,树立“文化+”的市场意识。“文化+”并非主观盲目的牵强附会,而是要顺应市场经济规律,与市场各要素实现无缝对接。我们应善于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把握宏观经济与区域经济的不同走势和需求,准确选择“文化+”的切入点、结合点、增效点,创新那些富有吸引力、竞争力和生命力的新业态和新产品,赋予产品更多文化内涵,使“文化+”具备特色和亮点,在“+”中实现效应增长。 “文化+”孕育的文化产业,生命力在于文化创意,要加快“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立足市场前端,加快“文化+”的力度和节奏,推陈出新,使最新的文化创意从工厂走向市场,又具备市场导向,保持“文化+”的主动权。 第四,兼顾经济与社会两个效益。“文化+”催生的产业、产品必然承载着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这是“文化+”的显著特征,也是 文化产业必须遵从的基本法则。因此,社会责任须是文化产业的第一责任,社会效益须是文化经济的第一效益。这就要求“文化+”须坚持 文化方向,弘扬 文化精神,承载 核心价值观。“文化+”加入的必须是中华优秀文化和先进文化,而非为了单一经济效益而不分良莠的文化“加注”,更不是一味满足低俗文化口味的低俗文化或文化糟粕。 综上所述,“文化+”并非1+1等于二,而是文化与事物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融合,是文化更加自觉主动地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渗透。“文化+”的“+”,是文化的植入、融合、渗透和主导,核心是赋予事物文化内核、文化属性、文化精神、文化活力和文化形态。面对“文化+”的历史机遇,我们要具有强烈的“文化+”自觉性,还要具备“文化+”的充分自信。